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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新華社電環保部近日印發《關於加強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將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納入地方人民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系,實行政府主要負責人負責制。
  《指導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應急準備,做好預警和響應,依法信息公開和加強輿論引導,以及嚴格責任追究等五方面對全國的重污染天氣應急管理工作作了規定。
  強化應急準備主要包括監測預警體系的建立和應急預案體系的完善。《指導意見》中建議將重污染天氣預警分為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一級紅色為最高級別。在重污染天氣預警工作中,各地應結合本地重污染天氣情況和應急工作需要,確定不同等級的具體標準,並明確預警信息發佈的程序和內容。發佈藍色預警時採取提示性和倡導性措施;關於黃色、橙色尤其是紅色預警,要根據預警能力,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進行劃分。
  環保部應急辦副主任閆景軍表示,監測預警在應急響應中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沒有監測預警,應急響應就無從談起。但一方面,目前各地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水平相差懸殊,有些地方尚不具備監測預警能力;另一方面,即使監測預警能力較強的地方,由於受技術和其他因素影響,監測預警的準確率也有待提高。目前已出台的應急預案,大多存在著針對性和操作性不強等問題。
  閆景軍說,各地要加快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體系建設,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業務平臺,完善相關技術規範和標準。建立重污染天氣監測預警會商制度,健全預警信息發佈機制,做好重污染天氣過程的趨勢分析,提高監測預警的準確率。  (原標題:應對重污染天氣 行政首長擔主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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